关于 Kulturpolitik(文化政策) 一词的语义学解释
李士勋(2007年7月28日)
文章摘要: 如果把Kulturpolitik(文化政策)翻译成“文化政治”,那其他类似的复合名词都可以说成“某某政治”了。不能因为文化的政治性很强,就把一个国家、一个地区或一个政党推行的某种政策说成是“某种政治”!文化所表现的政治性古今中外莫过于被称之为“十年浩劫”的“文化大革命”时期。尽管那时候大谈“文艺为政治服务”,但从未出现过“文化政治”概念的表述。
听说“文化政治”这个概念在中国已经变成流行的词汇,因此对它很敏感,觉得其语义不清。经过一番网上探索,才知道有张旭东教授的长篇大论《全球化时代的文化认同:西方普遍主义话语的历史批判》,其中提到“文化政治的概念”,还有大标题“韦伯与文化政治”等。网上显示这本书在大陆首先使用这个词汇。台湾香港的网页上也出现过这个词汇,但和文化政策一词同时出现。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高全喜评论“文化政治与现代性问题之真伪——兼评张旭东的《全球化时代的文化认同》”就对此提法表示异议。
台湾学者萧高彦评论《全球化时代的文化认同:西方普遍主义话语的历史批判》时,对张旭东的书提出诸多疑问和批评。从他的引文可以看出他也不完全同意这种提法:“本书核心的观念在于「文化政治」。为什么「文化」与「政治」会如此紧密的关连起来?……文化离不开其社会政治内涵与价值取向,以及文化与生活世界的关系(页5);这样的关系,必然是「政治」的。是以作者申言「文化政治就是要在一个法或法哲学的层面上重新思考文化问题」……/——萧高彦:「文化政治」的魅力与贫困。”
没有看过张教授的书,对他阐述的“文化政治”概念没有深入地了解,也没有看到他引用的外文表达方式。但从中文到德文只能找到kulturpolitisch/Kulturpolitik这个词汇及其相关联的词汇,所有出现这个词汇的地方都只能理解为文化政策,找不到“文化政治”的说法。词典上的解释都说得很清楚,不会产生误解。在德文里“政治”和“政策”是同一个词汇Politik,但是它们之间的区别是明显的:当Politik单独出现的时候,基本上都是政治的含义;当他们与另外一个词汇构成复合名词的时候或者前面加上一个形容词的时候,基本上都应理解为政策:如Kulturpolitik(文化政策)、Wirtschaftspolitik(经济政策),Bildungspolitik(教育政策),Auswaertige Politik(外交政策)……
如果把Kulturpolitik(文化政策)翻译成“文化政治”,那其他类似的复合名词都可以说成“某某政治”了。不能因为文化的政治性很强,就把一个国家、一个地区或一个政党推行的某种政策说成是“某种政治”!文化所表现的政治性古今中外莫过于被称之为“十年浩劫”的“文化大革命”时期。尽管那时候大谈“文艺为政治服务”,但从未出现过“文化政治”概念的表述。因此可以质疑这种表述是不是张教授对Kulturpolitik这个词汇的理解和翻译。从张教授下的定义「文化政治就是要在一个法或法哲学的层面上重新思考文化问题」——可见,他的解释没有跳出“文化”的范围,那么它的政治性再强,也只是个政策问题。如果他的全部论述在这种理解的基础上发挥开来,那么他造成的概念的混乱是不难想象的。
文化政策,无论是中国的还是德国的抑或是欧洲联盟的,都只能是某种政治的表现和反映。可惜德文不像我们中文表达的那样清楚,也由此可见德文还是一种比较年轻的、不十分成熟的语言。
从外文翻译成汉语的概念在我国造成混乱的例子不少。比如“文革”期间对“资产阶级法权”大张旗鼓的批判就是对原文的翻译错误造成的。Das Recht这个词汇的含义是“法”也是“权(利)”,但决不能翻译成“法权”。
再举一个例子:众所周知,柏林有一条大街“Unter den Linden”,一直被翻译为:“菩提树下大街”,可是Linden是椴树,不是菩提树。人们以讹传讹,一至于此。“菩提”本非树,“林登”(Linden)亦非“普提”!
所以,我认为不应该把文化政策错误地表达为“文化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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